麻阳法院“减”轻负担,慎用保全促双赢
2024-06-12 07:44:47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周玉意 | 作者: | 点击量:19163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田骧)近日,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慎用财产保全措施,成功化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,既保障了被告的正常经营,又打通了原告实现合法权益的快速通道,达成共赢效果。
此前,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、张某某共欠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款1516765元,定于2023年7月30日还款100000元,2023年11月30日前还款400000元,剩余欠款516765元定于2024年2月5日前一次性付清,若被告未按约定付款,则原告有权申请执行。
“都这么长时间了,欠款还没还上,我们企业也需要资金发展,法官,请你们一定要查封冻结他们的财产!”原告向法官说出自己的诉求。
“我们也想尽快还上欠款,只是公司目前资金周转确实困难,但我们还在继续经营,如果查封冻结财产,我们的处境就更加艰难了。”被告诉说着自己的苦衷。
“企业生存发展不容易,盲目查封冻结财产反而会让双方遭受不必要的损失,不如试试置换担保方案,或许可以达成双赢的效果。”
在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下,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提出的置换担保方案,使得该案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。
2024年以来,麻阳县法院以“加减乘除”四步法,构建营商环境优化“方程式”,积极推动“五新四城·法治护航”三年专项行动走深走实,依法灵活采取强制执行措施,在保障胜诉主体合法权益的同时,避免对企业信用造成损害,帮助企业维护良好的信誉,为营造公平公正、便捷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。
责编:周玉意
一审:曾金春
二审:伏志勇
三审:万朝晖
来源:湖南法治报